從艾德伍德看吳淡如


~Ed Wood Trailer


艾德伍德Ed Wood是一個美國B級片導演,在五六○年代拍過超過四十部以外星人、殭尸、吸血鬼為主題的B級片。有一陣子我很沈迷於美國B級片,對於純粹只是想打發時間和嘻嘻哈哈笑一笑又不想動什麼大腦的人來說,那是一個很不錯的娛樂。荒誕不羈的劇情、亂七八糟的角色設定、拙劣的化妝、大量的暴力和血腥場景其實都建立在每個人心裡被壓抑的不管是憤怒也好或者是可望跳脫現實的衝動也罷,就只是一種發洩。

艾德伍德從來沒有受過正統的電影教育,但是憑藉著對電影的熱情,他自掏腰包成立了自己電影公司,只為了能拍自己創作的故事。身兼導演、編劇和演員的他最大的夢想就是像他的偶像電影“大國民“導演、編劇、男主角奧森威爾斯一樣,獲得世人的肯定。可惜的是,一直到他死後,大家對他的評價一直都不高,甚至在“外太空九號計畫“一片之後,被影評人批評為“史上最爛導演“的惡名直到今日。

我的偶像Tim Burton在1994年曾經為了紀念艾德伍德而拍了一部他的傳記電影"Ed Wood",主角是Johnny Depp、“慾望城市“的Sarah Jessica Parker和“愛情不用翻譯“的Bill Murray。我個人覺得這可以算是Johnny Depp最好的作品之一,他在片中把艾德伍德那種對於電影的熱情和深受才華不足所苦的掙扎描寫得淋漓盡致。

吳淡如
是國內有名的作家和主持人,台大法律系、台大中文研究所畢業。曾經出版超過三十本的著作,是很受歡迎的作家。

今天起床時看到的一個新聞是吳淡如在她的新書“那些EMBA教我的事“其中有部份章節被發現與鳳凰衛視台灣採訪主任蔡祐吉的部落格文章相同。吳淡如對於這件事的解釋是
整本書裡,只有二十字相同就說抄襲,這已經是名譽上的誹謗“。我不懂,對於一個作家來說,智慧財產難道不是應該是至高無上最應該被尊重的資產,甚至於應該超越個人的名譽嗎?吳淡如卻認為二十字不算是抄襲,那假如今天我出了一本詩集,其中有二十字原封不動出自聶魯達的某作品,這也不該算是抄襲嗎?

要知道,這已經不是字數多寡的問題,而是創作者的良心與誠實問題。相對於現在又寫書又主持節目的吳淡如,背負著“史上最爛導演“的艾德伍德的確不能算是一個人物,但最少他的所有作品都是誠實地出自於自己的原創,儘管評價不高,但他仍不願向現實與環境低頭而努力奮鬥著。我想出身法律系和中文研究所的吳淡如應該好好去看一下艾德伍德的電影,重新思考一下什麼才是EMBA沒有教的事。

5 Comments:

  1. 鮑曄威的稿件堆棧 said...
    這年頭在台灣會賣書的大作家
    早就開始到處剪貼了
    思考一個情況就能了解了
    請問要如何一邊演講、主持、參加公關活動、寫蘋果專欄,還有四處交際吃喝、體驗人生…
    最後還一年出四本書?
    把打字時間算一下吧…
    有這個可能嗎?
    匿名 said...
    阿哈,還要上EMBA
    匿名 said...
    "所有作品都是誠實地出自於自己的原創"
    如果能很有自信的大聲說出來
    不管世人評價如何
    最起碼對的起自己也覺得很驕傲呀
    Runner said...
    真是知音!
    cyber runner不愧是我summerrunner的兄弟
    Unknown said...
    好見解!好一個愛德.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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